提问

我们在2015年5月30号与对方签了一份制作安装合同,合同约定我们在第一批制作完后对方支付5W,佘款30W在全部做完之后再支付,合同工期是到05年10月30号,由于对方在第一批完工后没有按约定支付款项,所以我们停止了制作,15年底对方支付3W,16年底对方支付10W,我们按双方口头约定制作到总工程的90%。到目前为止我们在给对方制作的货物中还有1.5W左右没有做完, 对方一共支付了13W。现在对方的意思是让我们把佘下的10%全部制作完成,但是没有感觉到要付款的意思。

青海-西宁 发表于:2017-04-05 15:35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西宁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