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律师,我弟和我弟媳妇结婚一年五个月,他们是先办的婚礼,后领的证,领证比婚礼晚二个月吧,没有小孩,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产生纠纷,二人婚姻期间,女方和她的父母做生意,收入没有区分过,也不知道赚没赚钱,赚了多少,因为女方比较依赖父母,所以没有自己的银行卡,我弟每个月的工资发下来都是支付宝转账给女方的支付宝,女方支付宝绑定的是她父亲的银行卡,现在我弟的想法是当时给的礼金、买首饰什么的钱就不要了,这一年多的工资也不要了,婚礼上双方父母各自给对方改口费以及押腰包的钱拿回自己的那部分,现在的问题是:1.婚礼上有改口费这个环节,在大家的见证下,双方父母各自拿了红包给了2个孩子,也有录像,因为是现金,还用红包装着,具体金额看不到,亲人做人证是否可以?2.押腰包的费用是婚礼当天提出来的,双方父母都要给孩子出,因为在婚礼现场,我爸妈是找亲戚借的,这个也只有亲人是人证,我妈把钱给女方的时候,女方亲戚也有在现场的,但是考虑到女方亲戚那边不愿意做认证,只有我家这边的亲戚是否可以?3.因为改口费和押腰包的钱是双方父母领结婚证钱分别给对方的,是否可以算婚前个人财产?4.鉴于女方的实际情况,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女方支付宝绑定的其父亲银行卡的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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