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个朋友,女的,今年27岁,6年前20岁与她男朋友未婚生育一个小孩后因为矛盾分手了男方的问题,孩子男方留下了。 6年间相互没有来往、没有联系,最近小孩因为上幼儿园的原因男方现在找女方要身份证号码给孩子上户口,女方现在有家室,没有理会他,男方说要起诉女方…… 请问法院会不会受理?! 受理的话女方是不是需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用及生活费用直到他成年?!

山东-潍坊 发表于:2017-04-06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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