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女的,今年27岁,6年前20岁与她男朋友未婚生育一个小孩后因为矛盾分手了男方的问题,孩子男方留下了。 6年间相互没有来往、没有联系,最近小孩因为上幼儿园的原因男方现在找女方要身份证号码给孩子上户口,女方现在有家室,没有理会他,男方说要起诉女方…… 请问法院会不会受理?! 受理的话女方是不是需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用及生活费用直到他成年?!
人
发表于 2017-04-08 10:05
向TA提问你好,抚养费的支付不以结婚为前提条件,而是以血缘关系为判决依据。如果是亲生子女,即便双方没有结婚,对方确实是有权利主张抚养费的。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2、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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