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理财公司员工,总公司在山东,北京的是分公司,我在分公司上班,我在1月份的时候有一个客户签单10万,我为了让客户放心,写了一个保证书,内容是:如果公司到期没有归还本金由我个人承担,本金是10号出来,结果没有出来,公司说20号给,如果20号公司不给本金,我有什么责任吗???

黑龙江-哈尔滨 发表于:2017-04-14 16:5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哈尔滨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哈尔滨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