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了村里的一块荒滩、废弃地。承包期限30年,面积40余亩左右。后投资40万元,挖出了30亩左右的鱼塘和10亩的场地,用于水产和生猪养殖,猪粪直接排放到鱼池,用来喂鱼,无缝链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使其形成了一个小型的绿色生态养殖产业链。今年国家修高速公路,占用了我7亩多的鱼塘,从鱼塘中间穿过,把原来的鱼塘一分为二,两侧还剩下各十二亩左右,整个鱼塘已无法使用。高速路离我的猪场只有四十米左右,对以后的生猪养殖造成了噪声污染,无法正常养殖。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赔偿款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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