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李响律师您好! 我咨询一个是否商标侵权问题: 我在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防川村张鼓峰山脚下开办了“张鼓峰事件纪念馆”,因1938年日本与苏联在“张鼓峰”这座山峰发生一场军事冲突——史称张鼓峰事件。我以这个历史题材于2005年在此开办了“张鼓峰事件纪念馆”。我于2010年注册了(第41类)“张鼓峰”商标。 今年我们当地的珲春旅游开发公司在我馆附近准备开办一个“张鼓峰事件陈列馆”。馆名与我基本相同。他们说“张鼓峰”是山名属地名,没有侵害我商标权。他们所为真的没有侵权吗? 请向您咨询!我的电话15585579917,微信与电话同号。谢谢!

贵州-毕节 发表于:2017-04-18 08:53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毕节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毕节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