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4年 跟着一个老板在工地干活 到现在工资仍剩余5000元,中途 2015年底给了1000, 但是后来把我在工地上的东西弄没了,他说赔偿1000元,等于还是5000元,但是之后再没有给过钱,现在老板人联系不上了 , 前几天我去他家屋里也说联系不上 ,之后警察来说可以走司法程序。

湖北-武汉 发表于:2017-04-1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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