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我经朋友介绍,认识现任妻子,支付彩礼8万,于2013年底结婚,育有一子,已有2周岁多了,目前由女方抚养,我们性格不和,感情不好,我想离婚,女方索要20万,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可以,孩子会判给谁?如果败诉,我将承担多少诉讼费、律师费和抚养费?
人
发表于 2017-04-21 10:59
向TA提问你当然可以诉讼离婚,因为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孩子会判给谁,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考虑,比如父亲母亲的现在的收入和抚养能力、孩子生活环境等,孩子的抚养费也和孩子的生活地域、父母的收入相关,至于离婚的诉讼费一般是300元,律师费一般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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