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妹骑电动车,被靠左禁止停车区域的小轿车,鲁莽开了右边马路中的车门撞伤了,(机非混合道没有划线,平时道路两边停靠车只能一辆挤压通过)现在脑部受伤,一个月还没有出院,交警定我们次责,公平吗
人
发表于 2017-04-20 11:51
向TA提问如对交警的认定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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