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担保期限内(债务到期后6个月),债权人第一次微信催款,担保人有回复,此次联系日期后六个月内债权人并没有再次主张权利,此次日期一年后第二次微信催款,担保人未回复,再之后四个月第三次微信催款有回复,请问,问题一:第二次催款还能算么?是不是第一次催款之后六个月后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么? 问题二:微信记录能作为凭证么?感谢解惑!

江西-南昌 发表于:2017-04-2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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