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工作5年多,合同于2016年10月到期,至今公司没有续签,现在因考核任务不合理使得工资越来越低,决定向公司提出辞职,请问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另外,本人于2016年2月剖产,按规定可享受143天产假,但公司只同意100天,并在怀孕初期,取消本人系数奖金,变相降低工资,可否一起提出?

江苏-镇江 发表于:2017-04-21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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