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与宋某发生口角,她对我进行欧打谩骂,把我关在寝室里向我要1000元,不给钱就打我,还叫来他弟弟当帮手,我被控制将近1小时,期间她用强光手电击打我的头部,打我耳光,将我打倒在地,还把我的手机摔坏了,还说在长兴岛见我一次打我一次,不断谩骂我和我父母。没法报警,我只能给他们钱,才让我回家,回家才有机会报警。他们构成犯罪吗?

辽宁-大连 发表于:2017-04-21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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