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以甲乙丙丁代替人物。某女甲和谋男乙,生下一个儿子。乙开始并不知道甲有个儿子,十四岁。然而乙为了孩子,决定让甲把那个十四岁的儿子送给某男丙。然而,丙去了派出所想个那个十四岁的迁户口,迁不了。派出所说要迁户口,就要丙报案,甲不要这个十四岁的儿子了乙怕这样害甲范遗弃罪,让甲和丙先领结婚证,等迁完户口,再离婚现在甲的村里,和镇里都知道了这件事,这个算不算是重婚罪

浙江-衢州 发表于:2017-04-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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