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在南方做高粱种子培育的,把培育的工作承包给了另一个人,合同上写的是高粱粒送到公司十天内给对方付款,没写在多长时间内收割完,农田是租来的,还有几天就到期了,东北那边也等着高粱种子出售,过了东北的耕种时节,种子就的等着来年卖。可承包人已各种借口拖延收割时间,每天只雇佣几个工人收割高粱,想等着租地合同到期,把高粱种子占为己有。请问,承包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吗?租地合同到期,地里还没有收割的高粱种子还归承包农田的人所有吗?应该怎么办?

江苏-连云港 发表于:2017-04-2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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