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你好律师,我们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的。我们这是区中心有劳务市场,每户基本都400平以上每年收房租不下两万元,周边商品房房价8000到10000每平。我们的房子是按棚户区的城中村改造的,没有政府批文公示也没有补偿细则更没有要我们听证!每家发一张公告每人给47平住房用我们房子平方顶多余的房子按1050每平给我们,保障房每人30平归集体所有我们没有买卖权只是村里租了给我们钱,去拆迁办找问他们为什么让我们签的拆迁协议是村委的章,他们说村集体代表拆签办区政府。我们要求房子平方换平方,他们说没有这个文件。我们说补偿太低没有周边拆迁补偿高他们说都是按国家文件来的。我们要求保障房归个人所有他们的回答是土地归集体所有不是我们的个人财产不可能分给个人。他们要我们拿出更高的国家补偿政策,和济南市更高的补偿方案才肯改方案,在网上根本查不到我们该怎么办?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7-04-26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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