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友 目前刚生完二宝,她老公就想跟她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其实是嫌弃大宝和二宝都是女儿。 提出的条件是,房子一人一半 孩子一人一个,也不出抚养费。 我朋友无法接受。在医院里大出血 救治完出院回到家,婆婆就在家里看着,准备等她出了月子就把二宝 抱走。她都不敢睡觉了。老公在她生完第二天就外出不归。 她觉得对方有外遇了。但是没把握。 想咨询律师,自己的权益如何保障?
人
发表于 2017-05-09 16:40
向TA提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具体情况,可来我所咨询,我所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B座5层。安徽淮军律师事务所 电话:653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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