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老公去年在陕西一家客运公司做司机,2016年1月交了10000元安全生产保证金,2016年3月10日出了一个小事故,一个女乘客受伤了,交警部门盼我老公所在公司负次要责任!2016年10月,法院判决客运公司承担赔偿金、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5125.5元!现在客运公司让我老公承担这些费用,还说车辆交保险比往年多了,10000元押金还不够他们公司多承担的费用!不给我老公退钱!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有法律依据吗??我如果打官司,法院会支持我吗?

陕西-汉中 发表于:2017-05-0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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