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海口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已经跟卖家签订了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上有买卖双方和中介的签字和手印, 交了4万定金给卖家,卖家给我留了收据, 因为房价上涨,卖家有意毁约,现在我和中介一直联系不上卖家, 因为我是外地人,现在到了海口,依然联系不上卖家。 合同现在已经到了合同约定的时间, 合同上有两个时间点: 1:合同约定7天内,在中介约定的时间地点签订正式合同以及交首付和过户。每逾期一天交0.5%的中介费作为每日违约金。 2:合同约定30天后,违约方默认放弃此合同。卖家违约需要付我双倍定金加3%房款。 我想问的是: 1、我作为外地人现在不可能一直在海口等卖家,并且卖家也一直联系不上,合同还未到30天,现在怎么认证卖家是违约方,如果我走了以后卖家再让我过来,我不能及时过来,卖家反过来说我违约怎么办 2、我不太想要违约金,想要房子,请问卖家一直失联,现在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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