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医院伪造的风险告知单已被鉴定为非患者本人字迹,接下来要走医疗损害鉴定了,患方要求选择外地的鉴定机构,医院死活不同意,医院已经有伪造病历的卑劣前科了,鉴定时他们一样也会使用卑劣手段,患方不可能同意选当地的鉴定机构,请问这种情况下患方没有权利要求外地吗?只能被医院牵着鼻子走?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7-05-1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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