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号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是买方,现在房子权证在银行抵押起的,还差51万,卖方要求我去资解押,签定合 同当天付了5万定金,约定我首付款解押,我首付款是50万,意思是我还要拿出45万出来,我担心这45万付给他后,他 不去解押,钱用于其他地方了,怎么来规避这风险?
人
发表于 2017-05-12 16:29
向TA提问如若原合同中没有就该部分进行约定,那么可以拟欠一个补充合同,专门就该部分进行约定,写明对方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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