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事情是这样的,分给我家的集体土地建有500度平方的砖瓦结构厂房,连带院子地有700平方这样。建于1992年(村委给开证明是宅基地)。现在我们这里修路。这个厂房正在路中间。拆迁办的跟我们接触过一次,补偿条件是:土地按集体空地算,一亩地给一分地的三产用地,地上的建筑物找人评估,给予货币补偿。我们的要求是:就地安置,按照宅基地的标准补偿安置地(我们这边是按60-70或者每人40平方的安置地)

广西-南宁 发表于:2017-05-1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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