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股东单方面以欺诈手段 取消其中一方股东,取消了她应得的劳动成果。其他两方也得不到合同的报酬。三方一起上诉。可以打官司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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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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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耀
高旻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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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里两个股东,一个在异地有刑事案件,另一个没有刑事责任,我可以起诉这个担保公司吗?我理财的的担保公司因为涉嫌刑事责任只抓了公司的经理,但是有两个股东,A在外地被抓,是因为其他公司的事情,B没有刑事责任,这个担保公司被公安机关抓取的是公司的经理,我目前在股东B所在地河南起诉了他的担保公司(陕西),和连带责任的企业(河南),判决书已经发下来了现在是执行阶段,但是连带的企业的资产被其他的机构在执行,我的执行法官要求我告知目前股东B他的担保公司(陕西)的现状
我是大股东,有60的股份,现在是这种情况,股东已经闹僵了,想退股,但是他们不同意,我如果要把公司拿过来要怎么操作?没有合同,就公司章程
股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销了,股东不参与管理与经营 却被撤销股东资格
有擅长打公司股东纠纷这块官司的没
去年12月份成立的新公司,我算公司的一个小股东,现在我不想在里面上班了,想走。跟他们几个股东说了下。感觉他们不同意,每次敷衍了事,没给我确定的答复
找一个朋友做名义股东,不给费用,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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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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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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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昭洪
陈德文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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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拿营业执照去银行贷款,股东需要在场签字如果股东签字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我以技术入股一家科技公司占有45%的股份,由于这家公司多次偷税漏税以及很多条违法行为我想举报它,举报他的话,公司就会冻结所以资金因此会完成不了一客户的单子,要赔一百多万,我想问我做为45%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刚刚成立,我是大股东好点还是法人代表好点啊?就两个人,
李甲于六年前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母亲为法人代表;李甲为总经理。2014年4月由李甲发起、与徐乙、刘丙合伙成立一家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注册地址就在A公司地址;经营与A公司完全相同的产品。由李甲担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和总经理。B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向工商局申报的三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均为现金。股份比例分别是李甲55%【55万元】、徐乙23%【23万元】、刘丙22%【22万元】。 并约定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最迟于2014年12月31日前缴足【注:至7月11日止,3名股东都还没有缴一分钱】。但是,在2014年6月份办完工商注册手续、并拿到营业执照后,李甲单方面决定:1、李甲应认缴的出资额55万元中,他实际只缴5万元现金;另外50万元他把A公司的设备及原材料作价抵顶;【注:未经过评估,也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2、刘丙由于掌握核心产品技术,其22%的股份【应缴22万元】为干股,不需再认缴现金;3、李甲的妻子到B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和会计。请问:1、李甲和刘丙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虚假出资罪?2、徐乙感觉不公平和被骗,决定不出资、并提出要退股和退出公司。但李甲不同意,并威胁徐乙:“执照都办出来了,不出资是要承担责任的,还可以通过法院判你强制性出资”。请问:李甲说的有道理吗?如徐乙就是不出资,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后果?3、在工商局注册时,约定和申报的是现金出资。如果现在李甲单方面改为用设备、原材料出资,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是否可行?违不违规或违不违法?4、李甲私自决定让其妻子担任B公司会计和财务部经理,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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