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3月的时候给一个私人老板做期货操盘手到7月底,然后公司说资金很困难,公司先休整,叫我们回家等待上班时间通知,直到10月我回到了公司继续上班,一直上到今年的2月。现在老板还欠我2016年4月的提成6000元和今年2月的工资1200元。 前期多次问他要他都以资金困难为借口敷衍我,到后来问他要的时候他就不承认欠我6000元提成的事儿了,说是只承认欠我1200元的工资。到再后来他就把我拉黑了电话打不通人也联系不上。 然后我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可是劳动监察局的说的是要60个工作日才能给我回复,我就给他们说希望他们尽快给我处理这个问题,要是由于在等待的60个工作日之内老板跑路了怎么办?他们给我的回答是要是这样他们也没办法? 我是2017年4月7号去投诉的 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的话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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