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进贤的房子是我未婚夫在认识我的前一年买的,房产证写了他和他父母三个人的名字,但我未婚夫在跟我订婚之前隐瞒了一些缺点,不能生孩子。为了要求弥补一点我,我提出了房产证明年过户给我和我未婚夫,他们都同意了,但现在他父母老说首付全是他两的钱,实际我未婚夫从二十岁开始挣钱到现在三十岁了,房子也只付了三十几万而已,肯定是我未婚夫挣的,但因为写了三个人的名字肯定说不清楚了,假如过了户以后,他父母一不高兴就闹,因为他父母是那种不把媳妇当自家人的人,说首付是他们的钱,那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或者说,除了过户我还应该做些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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