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朋友是小明,二月份小明和小胖去小张管理的店里消费,因为人手安排的问题起了口头冲突,小明和小胖走出店门,小张追出来继续发生口角,小明就用电话叫来小虾,并在电话里说明了不用携带管制刀具,而小虾其实有携带随身匕首,到达现场后,小明先动手打了小张耳光,小张还手手踢到小虾,肢体冲突期间,小虾掏出匕首刺伤小张,还是要害部位,冲突结束后他们各自离开,期间小胖据说有劝阻。小张受害者被同事送进医院,伤情暂时不明,现在小虾拘留了,小明逃逸了。现在小明被通报道户籍所在地。想委托律师,顺便咨询下刑事辩护费多少。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7-05-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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