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6年11月签订合同(房建、只包工),我方属于乙方,工期为2017年2月15日,由于桩基延期,我方12月中才进场,加上连续下雨,工程一直拖延至现在(主体基本完工),乙方当然也有人工不足的缘由。现乙方因为工程垫付大笔资金而甲方又不拨付生活费而跟甲方闹翻,并口头上说要退场。由此甲方一直对乙方做退场处理,先是要求乙方上报工程量进行核对,尔后又直接按市场的泥工、木工、钢筋的价格进行核算,大致情形如此,问乙方还有可能要回垫付的资金以及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7-05-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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