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于2017年2月22(应该就是22左右)和一朋友(合租)通过链家网租了一个房子,租金1000元/月,当时朋友没有带身份证,于是是我和房东签了半年的租房合同,由链家网提供,当场交给房东4000元人民币,押一付三后入住,房子押金和房租收据都只有我的名字,一个月没到,3.18我就离开了出租屋,3.19我通过微信联系房东告知她我已经离开并且表示不再回来居住,房子就剩我朋友一个人住,当时房东问我房租押金怎么清算,我说我会和我室友清算,押金让她退房的时候给我室友让室友给我,现在 房子三个月过了,我的室友因为承担不起房租,和房东一起以是我签合同为由要求我继续支付房租,我想问这是否合理?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否应该继续承担房租?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