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问一下,我们公司食堂外包,原来财务、人力、信息化工程处相关部门工作推给我们部门后勤处,工作大幅增加,但我们部门没有处理这些工作的人员,我们找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建议将工作分摊,但最终协调不成就不了了之,相关工作没有人去做。后来我们又打了几次报告要求增编补员,但迟迟没有同意,后来同意招聘1-2名,通知人力资源处招聘,后来整个公司因为效益不好的原因全面停止招聘计时人员又终止了该岗位的招聘,今年4月底我再次写补员报告,后来领导再次同意招聘1人。在这个不断协调和该岗位没有到位之前,我尽自己能力加班加点做工作,但精力有限,有些工作就没有时间去做,而且食堂外包后,原其它部门工作也没有正式交接文件给我。现在是其中一项工作出现了漏洞和问题,导致公司损失了近2000元,公司审计部门追究责任,说我们部门负主要责任。现在问题就是:几个部门原来的工作推给我们,我们提出难处要求领导协调和补员,但公司迟迟未解决,在未解决前我还尽自己最大努力占用个人休息时间去做了,现在还要罚我钱,我是否可以以此起诉公司?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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