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广州。我亲戚想立遗嘱,她已离婚房子原本是她名字,后期加了儿子名字。现在想立遗嘱以后自己名字转给女儿,意思是房子与资金以后给女儿与儿子一人一半。 1、但她前提是立遗嘱不想让儿子知道,这样可以吗? 2、立遗嘱可以她,以后房子名字转女儿,让子女对半分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7-05-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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