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乐福有一间饭店,因为忙不过来就转让给别人了,但是现在下家经营了一个月不想要了,因为我的合同是11月份到期,现在我和下家签的是经营权转让,下家和家乐福联系了,现在家乐福让我改正,不然就要关店。如果下家和我打官司,我是不是一定要把转让费还给他
人
发表于 2017-05-24 15:33
向TA提问你和家乐福是经营租赁合同关系,你与下家是转经营租赁关系。你可以追究下家的违约责任(依合同)。这是二个法律关系。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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