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1年我家人骑摩托车在公路上迎面与对方向的摩托车相撞,相撞后我家人被送到医院抢救,花了四万多元,对方没有事,交警事后鉴定,双方无证驾驭,双方的摩托车也没有入户,我方有喝酒,所以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对方经济不好,也没有赔偿,这几天交警打电话来说这个事件要重新处理,请问我们需要赔偿什么或者对方需要赔偿什么,还有我们需要怎么处理吗?会不会坐牢或是罚款?谢谢!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7-05-24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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