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是贵州蓝雁集团公司(大方县东关乡)下属煤炭板块生产技术部和下属煤矿务工的农民工,自2015年8月至2016年元月工资至今未能发放。我于今年3月,我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了“贵州蓝雁集团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付”一事后,后来问责到了公司,公司牵强附会写了一份说明,应付了当地的管委会地方政府,说他们的工资已经发放到位,不欠了。要说承诺,总经理姚进亲自承诺过,就是不兑现。还是在2015年元月召集全公司职工开会,说公司当前经营有困难,要求全体放假,什么时候复工,另行通知,请大家理解,并保证在过了年后的2016年3月底,支付职工全部工资,后来到了3月底,我们打电话去问,根本就不接电话,发短信去也不回;干脆就是一不做、二不休,拒付职工工资,不了了之。也没有人通知你去复工(其下属两煤矿已经复工复产)。当时我入职时,与人事部门龚良骥(副总经理)签订了合同的,但只一份,留在人事部,年薪为20万元,按二个部分发放,第一部分先发工资的30,并扣留其中的10作为安全风险金,煤矿安全生产了,再全部余额到年底发放完,第二部分再此后的资金充足的时候陆续发放。在当时第一年(2014年)未发生事故,在2014年回家过年时,公司把工资兑现发给了我们,第二年就不同了,工资一拖再拖,到最后就发不出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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