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在2015年3月中旬转了一家水吧(在美食城),花了15万,四月初重新签了合同,一年一签。16年四月份又签了一次,然后16年底美食城换了现场经理,在今年合同到期之前半个月,他告知我公司将不再与我续签合同,原因是营业额不高,他们要招一个品牌店,后与其沟通无果,在五月中旬撤店。现得知,他将店签给了他的朋友,营业额也就是我们的一半,做了半个月就要把店转出去。当时我们签的合同上有一条是,老商户有优先选择续约权,但是被他这么阴了,我的15万转让费就这么打水漂了,请问我能告他吗?或者餐饮公司?谢谢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