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去年从原单位5月解除劳动合同,6月16日到现单位上班,原单位保险交到5月底,现单位从8月开始交保险,6月7月没交,现单位这样合法吗?我可以要求现单位补交这两个月的保险吗?

山东-济南 发表于:2017-06-0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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