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2017年5月10日我到珠海市故新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民东路319号民强大厦3楼)委托其出售古钱币,其工作人员说现在有客户找袁大头,出价100万以上,很快就可以完成交易。当天我交了鉴定费300元,服务费5000元。第二天其工作人员打电话说,如果不交剩余的7000元的话,客人就不买,我一听这就是诈骗,因为按合同客户购买后钱是转入故新宫的账户不是转入我的账户,因此双方终止了委托。现我已交的5000元服务费故新宫公司不退还。我该如何要回我这5000元。(我现手上只有故新宫公司的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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