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3月14号的时候签合同买了个二手房,房子满两年税费高,但是中介的业务员在买之前告诉我们税费他们可以做到十万,我们就同意了,我们也听了中介的建议在3月16的时候办了离婚手续,但是24后又出来了离婚不满一年的新政策,我们就又换了家银行贷款,这样浪费了很多时间,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是5月15号,可是中介公司在4月底的时候把这个业务员开除了,但是这两个人到现在还没有办离职手续,我这边的交易还是这业务员在操作,现在操作到预约缴税了,但是卖方不同意除签合同外的中介公司,说要找签合同的中介再做资质核验,贷款,网签等一系列流程,可是这样时间上肯定会造成我根本性违约,中介又不说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或补充协议之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果我现在不想买了,能不能通过国家出的新政策为理由?
人
发表于 2022-04-22 11:17
向TA提问您好!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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