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和哥哥因为经济纠纷问题,在街上出手伤人,受害人并没有受伤,我使用酒瓶在受害人头上砸了一下,我哥出拳打了受害人一拳,事后受害人报警,第一次去派出所的时候犹豫害怕我哥替我承认了经过,做完笔录后就离开了,今天收到传唤证又去了派出所,进去后让我坐在老虎凳上,说想清楚,想明白了再说事情,期间对我进行辱骂,行刑,让我不得不承认是我拿酒瓶伤人,现在左手还有伤,左手指头处于麻木。我现在16岁,我想问我现在该怎么办,为什么处理这么一件小事情比处理大事情的还要痛苦

青海-海北 发表于:2017-06-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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