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95前 年结婚的,2000 年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均是男方的名字,现在他老婆卖房子,并且和买方,中间签了3方合同,(合同中写了一条男方委托女方办理房屋事项,如果有纠纷由女方负责),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男方未签字,也未见到委托协议 这个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人
发表于 2017-06-08 16:56
向TA提问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你们如果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肯定是要男方去签字的, 如果最后因为男方不同意买房最终有纠纷,女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样的合同对你的权益保护不是很好,所以具体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联系我,会给你详细解答159957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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