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搬迁了,在新的公司老板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有新的股东加入,有的员工觉得那里交通不便不想去,员工问他支付经济补偿,他说他只是搬迁到5公里内,就不需要支付经济金,我想问一下是这样的吗?他把现在固定的厂房变买了而新厂房是租的,这种现象是属于变相破产吗?那么员工要怎么样去争取属于员工的利益?情况紧急,请近快回复,谢谢!

海南-昌江 发表于:2016-07-0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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