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在酒店上班。因为口角我姐中午回宿舍休息时被她的一个女室友 打三个耳光,而且腿上和胸部都打出了大块淤青报警后警察把两位当事人都带到了派出所没有做笔录只是口头询问调解了5个多小时,最后给出的结果是:第一我姐的伤看起来比较严重,不像是被一个4,5十岁的人打伤的,第二我姐在酒店保安室做了一份口供 和在派出所说的有出入,〈这里说下我姐不识字)。第三被打当时宿舍有两个证人在,两个证人作假说它们只是吵了吵没打架,第四对方身上也有一块小伤我姐说自己没动手。但我姐三十多怎么能任由一个50多人打这不符合逻辑,我要求伤情鉴定拍出来不给做。综合上面的疑点派出所给出的结果是。案件没办法定性。让我们回去先看病。病看好了让对方付一些医药费而不是全部。这个案件有酒店领导做手脚的嫌疑 案件处理过程中酒店的人士部经理和保安部经理来过派出所单独和处理案件的警察官谈过话。而且我姐的领导 的亲戚就在这家派出所,鉴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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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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