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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在中州大道骑电动车与一辆机动车发生碰撞,去医院做了检查人没太大事,就是事故责任划分的问题。交警当时判定我是主责任,第一我上了高架,第二电动车带人。对方是次要责任,但是对方要求我赔偿85%的修车费用,这也太不合理了吧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17-06-13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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