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自费治疗,今年1月末出院,4月末做的伤残鉴定,在无锡,之间找的律师一直划水不见,今天打电话告知要半年后才能起诉
人
发表于 2017-06-14 12:25
向TA提问建议尽快起诉!!!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注意:《民法总则》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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