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车辆损失险,该险种规定:暴雨、台风导致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险种另外又规定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偿。我没有购买涉水险(属于附加险)。在6月13日的台风暴雨中,车辆行驶到积水处熄火,我没有二次点火。4S店说发动机轻微进水,需要拆解并更换部分部件,费用至少3万多。该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以没有购买涉水险为由不予赔偿,我在网上查询了相关信息,2015年至今,至少有3起和我的情况一模一样,车主最后通过法律途径胜诉了。理由暴雨导致车损的条款是限定在暴雨等恶劣天气之下的特殊情形,而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坏的条款并无此特殊情形之限定,所以应该优先适用前面特殊条款,另外我的保险是通过电话销售的,这种容易产生争议性的条款并没有让我签字确认。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你们愿意帮我打赢此官司吗?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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