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水管改造,选中了一家商户负责,原方案管道采用铝塑管,双方商定了工费及材料价格(材料一米10元),后本人又通知商户改变方案,把铝塑管改为纯硬塑料pvr管,本人着重与商家确认材料价也是价格一米10元,确认无误开工,完工结算时,商家除了管材一米10元的价格外又列出了大量弯头管件的消耗价格需要本人结算,弯头的价格也高出市场价好多倍,本人很生气,如果商家说pvr硬塑料管材需要弯头管件,那他应该提前告诉我每种弯头的价格,提前不告诉我,现在完工了让我结算,请问商户的这种行为有没有违反《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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