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撕脱性骨折,工伤鉴定认定十级伤残,我还在继续上班没有离职。公司就告诉我按照最大利益给我医药费赔了8000多(实际医药费1000多),并没有告诉我是按照离职来赔的,没有告诉我那8000多里面包含了两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我月底离职,向单位申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个月工资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工资。公司告诉我说2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已经发放,那我就要把2个月的就业补助金给我,公司表示不再支付,说公司对我的十级伤残是有质疑的,如果我还是揪着那2个月的就业补助金不放,就让公司法务部重新去申请对我的伤残做鉴定。如果重新做鉴定,那么之前社保已经支付给公司的四万多赔偿金也暂时不给我了。如果重新鉴定的话流程大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