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借贷给别人,签有借贷合同,合同中有借贷人以房屋做借款担保保证一项,别人逾期不还,我申请诉讼,判决下来只是判决对方还款及利息,再逾期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合同中约定的以对方房屋偿还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7-06-2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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