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个劳动纠纷问题请教。我公司有名女员工生小孩归来领取产假津贴,办理手续才发现由于公司财务划款异常导致员工不能在社保局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现这部分津贴由公司发给员工,我公司在她产假期间已发放了最低工资,现按照社保局的津贴发放标准扣除已发放的工资后发放津贴给该女员工,但该女员不同意这样的发放方式,要求按期正常上班工资发放津贴,此要求是否合理?现为这事她要走法律程序,我公司应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海南-海口 发表于:2017-06-2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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