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章程约定的认缴出资时间,认缴出资时间在2016年已到期,个人并未实际出资2000万元(占比40%),经公司原股东也同意,个人对外转让其公司的所有股权,并且约定以0元向原股东以外的个人转让其股权,并且已在工商局办理的变更,同时,在转让前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税后利润进行了分配,目前新的公司章程约定所有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是10年后,请问: 1、股权转让人未认缴出资就转让了股权,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税收风险? 2、股权转让人以0元,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税收风险? 谢谢

贵州-贵阳 发表于:2017-06-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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