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妈妈是做生意的 跟我爸离婚了后 跟本地一位质监局局长结婚 带着我生活近十年 财产有:两个房子 两辆车 一个酒厂 她2016年一月因癌症去世 临走前留下遗嘱 :一个房子归我 一辆车归我,另外的房子和车还有酒厂留给继父。在她去世之前曾用她手上的三十多万为我购买了一套房子 登记在我的名下 并且她让我继父帮我办理房产证。并且将办房产证的所有材料交给他。 但是在她去世后 我继父翻脸将我赶出家门 。在我亲生父亲的带领下 我跟继父打了官司。一审判决结果是 遗嘱有效 但是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我们败诉了 诉讼费也自己承担了 。但是在官司打完之后 一审的主法官私下给我打电话 大概意思就是之所以败诉 是因为房子本身就是我的 在我名下呢 没必要打官司 如果我们不要判决书 撤诉的话 就会退还我们的4400元全额诉讼费。 但是我方律师认为判的有问题 不公道 怀疑我继父走了什么关系 我方律师坚持要上诉 。现在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也给我们私下打了电话 认为没必要上诉 房子本身就是我的还上诉什么 花这么一大笔冤枉的诉讼费。 所以我和我亲生父亲现在有点迷茫 要不要继续上诉了 (我们私下想尽办法把此房的房产证办理了 但是去换锁的时候我继父报警了 警察说这个房子是涉案的房子 我们现在还无权处置) 请问我们 现在到底要不要上诉。我们打的是遗嘱继承官司 。

安徽-安庆 发表于:2017-06-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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