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的居间协议是与房屋买卖交易合同的法律效应一样吗?2.居间协议中有一条显示“该登记文本权作为行政登记使用,但可以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第三条进行修改”,这句话甲方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修改首付款金额吗?3.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没有盖章只有签字可以视为没有生效吗?
人
发表于 2017-06-26 16:16
向TA提问你好,一般应当是以双方事先协商的买卖条件来签订买卖合同的,如果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对买卖条件进行了变更,且就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可以解除协议。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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